项目名称:
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业务办理
政策依据:
《南京市残疾人免费乘坐本市车船实施意见》
受理条件:
1、户籍在本街道;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非视力残疾1、2级。
申请材料:
1、本人市民卡或专用乘车卡。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上述材料递交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受理;
2、窗口对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市民卡转接街道残联;
3、街道残联对申请人市民卡进行复审录入,转接区残联;
4、区残联统一于每月上旬送至市区办理开通。
5、开通完毕后由街道残联领回,转接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回。
受理部门:
街道残联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左右
特别说明:
如申请人无法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