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残疾学生高等教育专项补贴申请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受理条件:
1、户籍在本街道;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高中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
4、申请材料:
5、《残疾证》;
6、户口本;
7、所在学校就读证明或大学录取通知书;
8、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将上述材料递交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并据实填写《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表》;
2、窗口对材料核对无误后核实无误后上报街道残联;
3、街道残联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
区残联对街道所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发放。
受理部门:
街道残联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按区残联通知
特别说明:
1、如申请人无法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