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税务代征
政策依据:
相关税法
受理条件:
户籍为本地区或事实业务发生本地区需要开具发票的人员
申请材料:
证明、协议或者合同;
身份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4、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办理程序:
办税人员持上述材料至永宁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受理部门:
永宁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实征实缴
特别说明:
1、当天税款当天入库;
2、证明、协议或合同必须原件,申请表本人填写,注明购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开票时间:周二、周四
4、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