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征

    项目名称:

税务代征         

政策依据:

相关税法

受理条件:

户籍为本地区或事实业务发生本地区需要开具发票的人员

申请材料:

  1. 证明、协议或者合同;

  2. 身份证;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4、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办理程序:

    办税人员持上述材料至永宁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受理部门:

    永宁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实征实缴

    特别说明:

    1、当天税款当天入库;

    2、证明、协议或合同必须原件,申请表本人填写,注明购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开票时间:周二、周四

    4、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为准